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 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。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记得上次休年休假还是在92年,之后这十几年来,单位一直就没提起过年休假这个事,更别说休年休假了,那只是职工的奢望。不但年休假没有,就连探亲假,大部分单位也不予执行,理由是人员紧、任务重。所以,只是隔几年报一次探亲假路费。
政策上,符合条件的职工是允许休探亲假的,个别辅助单位也一直就在执行这项政策,工资按政策发放。但大部分区队也不知道谁跟谁学的,这些年都不再让本单位职工休探亲假了。只是个别人,可以享受到这项待遇,这些人要么是自己相当牛B,要么是后台比较牛B。还是那句老话: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,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。
国家的政策历来都是好的,都是希望国家富强、人民幸福的。但是,怕就怕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你政策订的再好,群众们再拥护,到了基层就无效了,你有啥办法。给上级反映吗?官官相护谁理你呢。给工会反映吗?工会主席还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呢,给你争这权利,又不牵扯人家的利益,工会只是个聋子耳朵罢了。
记得去年电视报道,记者就年休假的事情在北京、广州的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路人,大部分人都说从来没休过年休假,有一部分人根本就没听说过什么是年休假,可想而知休过没有了。不休年休假的理由很多,有些是因为单位没这项规定;有些是因为岗位竞争激烈,你好不容易争取到个位置,这一休假,再回来,你的位置有没有还是两码事呢,所以不敢休假。
总而言之,言而总之,国家如果不采取强制处罚办法来保障年休假的施行,那年休假对职工来说仍将是一纸空文。政策订的好,不如领导做的好。说了这么多,明年也不一定能休上年休假和探亲假。希望很渺茫,就此打住,不说了。